犯罪的中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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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中止形式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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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的形式形式形式

一.犯罪中止有哪些形式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犯罪所有停止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自然也只是在某些直接故意犯罪这种犯罪类型中存在。也就是说,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都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形态,并且也不是所有的直接故意犯罪中都可能出现犯罪中止形态。(一)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二)自动有效地防止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仅仅以不作为的方式消极地停止犯罪的继续实施还不够,还要求必须采取积极的作为形式来预防和阻止既遂的犯罪结果发生且这种防止行为必须奏效)。前者即为所谓的消极中止,后者即为积极中止。值得注意的是,故意犯罪的几种形态——预备、中止、未遂与既遂都是犯罪的停止形态,他们之间是一种彼此独立存在的关系,而不可能发生相互转化,如一旦达到犯罪既遂形态就不可能再转化为犯罪未遂、中止形态(如盗窃犯把盗得的财物又主动送回原处,由于其犯罪已经完成即达既遂,不存在中止犯罪的时空条件,因而不属于中止)。二.中止犯的处罚原则是什么中止犯的处罚原则也较为特殊:1、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2、注意对中止犯的处罚也不同于预备犯、未遂犯那样比照既遂犯进行处罚;3、明确对中止犯的处罚关键看是否造成损害结果,对于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减轻处罚,未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