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假被辞退的赔偿

律智库 人气:2.66W
哺乳假被辞退的赔偿

实际工作中,一个单位免不了会有几个年轻的女职工,女职工总有怀孕生子的时候。我们知道,孕妇在生产之后需要有一定的哺乳期。如果单位在这个时候辞退该女职工,那么哺乳期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由本站网小编为大家解答这一问题。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哺乳期内被辞退如何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您妻子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孕妇在产假期间的权益维护在有关的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只要自己的程序操作在合理的区间就可以有效的完成相应的保障,但是存在不小的非议,因此自己需要学会合理的处置,这样事情的解决在合理的区间就会得到充分的保障,但是需要自己留意有关的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