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完以后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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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完以后追责
国家赔偿怎么追责

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在《国家赔偿法》中,对什么是国家赔偿法的追责制度,没有明确定义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因此,在赔偿案件在实践中,往往难以适用。然而在国家赔偿案件中,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工作人员,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给赔偿请求人的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另一类是因错捕、错判等出现的错案造成赔偿请求人限制人身自由和精神上的损害。


国家进行赔偿的一般是由于国家机关或者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等给当事人造成精神上或者是物质上的损害的。所以在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先要考虑清楚是否符合国家赔偿的标准,可以事先查阅国家赔偿标准的相关资料或者是咨询相关的法律人员,如果人企鹅全是符合赔偿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不予受理的,可以重新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