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可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况有:
1、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
2、开发商将签约房屋再抵押;
3、出卖方隐瞒房屋已被抵押事实;
4、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误差过大;
5、入住后发现严重质量问题;
6、出卖方迟延交房;
7、非购房者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哪些情况下可解除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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