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法律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所以,需要总公司盖章。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注销需要总公司盖章吗
律智库
人气:2.13W
周排行榜
- 1合同可以分公司总公司一起盖吗
- 2空壳公司是什么意思?注册空壳公司违法吗?注册一个空壳公司要多少钱
- 3分公司需与总公司签销售合同吗
- 4公司注销公章怎么处理 公司注销公章如何处理
- 5分公司履行合同期间注销可以起诉总公司吗
- 6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
- 7分公司销售给总公司要交税吗
- 8分公司注销与总公司责任协议可以对抗第三人吗?
- 9公司注销与公司营业执照吊销的区别
- 10总分公司都盖章的合同有效吗?
- 11总公司不配合注销分公司怎么办
- 12分公司注销后总公司如何处理
- 13注销公司需要公章吗
- 14分公司注销欠总公司的钱怎么处理
- 15总公司失联分公司如何注销
- 16注销公司需要公章吗
- 17分公司注销后总公司怎么赔偿
- 18总公司注销分公司怎么办
- 19总公司注销了分公司怎么办
- 20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需要多数股东同意并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