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力。
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实体法上的效力,分为本体的效力与其它效力。本体的效力体现为拒绝履行权,其他的效力体现在对抵消权的影响,对履行迟延构成及合同解除的影响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及效力都是什么呢
律智库
人气:3.16W
周排行榜
- 1先履行抗辩权跟后履行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
- 2数据仓库的概念及用途
- 3合同实际履行和适当履行的概念定义是什么呢
- 4同时履行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是
- 5不安履行抗辩权的效力是什么样的?
- 6什么是疟疾呢?疟疾的概念
- 7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效力怎么认定
- 8合同的抗辩权概念是什么?
- 9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区别是什么?
- 10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效力
- 11先履行抗辩权概念是什么
- 12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
- 13不安抗辩权概念及成立要件是什么?
- 14后履行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
- 15后履行抗辩权效力是什么
- 16同时行使抗辩权的效力是什么?
- 17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有效要件是什么?
- 18一时性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
- 19什么是冷暴力 冷暴力的行为 冷暴力的概念
- 20茧房效应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