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无力偿债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足清偿,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分支机构诉讼主体资格与行为主体资格不一致。
如果该分支机构承包或出租给第三人,执行时则应当依法保护承包人或承租人的收益。
如果是分公司或者营业部之类的机构,应当一并执行。如果是子公司,子公司这种独立法人机构,则不能直接执行。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设立执行机构,专门负责执行工作。
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怎样处理
律智库
人气:2.54W
今日热门
周排行榜
- 1涉外公司分支机构的强制执行
- 2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的行为怎么处罚?
- 3分支机构能申报小微企业吗
- 4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
- 5被执行人财产分配的不足应该怎么处理
- 6为什么近一半被检查的定点医药机构被处理?
- 7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 8被执行人车辆怎么处理
- 9分支机构也是有独立法人的吗
- 10法律允许商标代理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吗
- 11有限合伙企业怎么设立分支机构
- 12企业分支机构注册流程
- 13怎样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
- 14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不执行会怎么样
- 15独资企业能设立分支机构吗
- 16商标代理机构如何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 17如何认定企业分支机构?
- 18ofo再成被执行人是怎么回事 ofo为什么又被执行人了
- 19分支机构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20营业执照换法人怎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