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行政机关以行政主体身份签订合同时,该行政合同不可以仲裁。
我国仲裁法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行政机关具有双重身份:行政主体和民事主体。当行政机关以民事主体身份签订的合同,如与家具厂签订的购买办公设备合同,该合同是民事合同;只有当行政机关以行政主体身份签订合同时,该合同才是行政合同。由此引发的纠纷则不得通过仲裁予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行政合同能仲裁吗
律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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