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正)》第23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买卖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如果发生纠纷,理应适用条规定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法院均可取得案件的管辖权。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货物买卖合同管辖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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