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合同欠缺一定的要件而不生效。律师解析: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是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的要求,一般是合同当事人缺乏订约的能力和订约权,因此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必须经过有权人的追认方可生效,在一定期间内或者经催告不予追认,则合同不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效力待定合同的定义是什么
律智库
人气:3.08W
周排行榜
- 1压力的定义 压力的定义是什么
- 2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 3效力待定合同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 4效力待定合同的有什么类型
- 5效力待定的合同法律效力
- 6急性心力衰竭定义是什么
- 7效力待定的合同有什么特征
- 8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
- 9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的定义是什么?
- 10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如何
- 11效力待定合同有什么规定
- 12角的定义是什么?
- 13效力待定合同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 14效力待定合同与无效合同区别是什么
- 15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 16合同效力待定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 17效力待确定的合同包括什么
- 18效力待定合同的具体分类是什么
- 19怎么确定不定值保险合同的保额
- 20合同效力待定的法律情况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