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赠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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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赠与行为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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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赠与行为,后未结婚一方能否撤销?

1、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因此,你们夫妻之间的协议是有效的,与是否经过公证无关;3、你们夫妻之间的协议可以看做是一个赠与合同,你们自愿合法签订合同,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4、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规定,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外,其他的赠与,赠与人都享有撤销权,可以撤销赠与。5、因此,房屋并没有交付,你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