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那上海离婚证去哪办理?
上海市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如下:
1、本人的离婚登记声明书,纸质版原件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纸质版原件1份;
3、本人居民身份证(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代替),纸质版原件1份;
4、本人常住户口簿(可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代替),纸质版原件1份;
5、结婚证,纸质版原件1份;
6、单人证件照,纸质版原件1份;
7、本人的离婚协议书,纸质版原件1份;
二、上海市办理离婚手续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出具相关证件、证明;
2、初审证件的真实、规范、有效;
3、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并协商书写《自愿离婚协议书》;
4、审查当事人是否符合离婚登记条件,并对离婚协议达成一致,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并签名或按指纹;
5、婚姻登记员检查确认无误,打印颁发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三、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什么?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2、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双方因感情不得分居满两年的。
(4)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5)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6)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7)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的,久治不愈的。
(8)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9)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0)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综上所述,离婚证若是协议离婚的,就直接到民政局领取。就是夫妻双方通过诉讼离婚的,在法院开庭判决,审理结束之后。会随着判决书一起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