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婚姻期间的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有偿还的义务。如果只是为个人消费的,则属于其个人债务,妻子没有偿还的义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丈夫婚姻期间的借条妻子没有签字离婚后妻子是否有责任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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