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只能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若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法院不会进行处理。
1、若房屋还没有取得所有权或没有完全所有权,即没有取得房产证,则法院不会对此房屋进行处理;
待上述房屋取得产权证,双方仍然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2、若一方在婚前取得了房屋所有权,但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则房屋归产权方所有,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另一方可要求对共同还贷的款项进行分割或要求补偿。
3、若是房屋在婚后购买,无论是否有贷款,无论登记在一人名下还是双方名下,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将对房屋依法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院会如何处理离婚住房问题
律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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