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抚养权公证能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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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婚生子抚养权公证能办理吗

未婚生子抚养权公证能办理吗

结婚证办不了公证,但是实际上这种情况不需要公证,只需两方签订协议,只要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虽未经过公证但仍受法律保护。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第九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二、要回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不管是协议要回,还是起诉要回,都必须经过法院的许可。以下是几种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这是个兜底条款,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法院审理中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未婚生子抚养权公证是不能办理的,双方可以通过签订协议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未婚生子双方感情破裂的话,那么对于孩子抚养权归属可以由双方协议,协议不通的话会根据有关标准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