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抚养年限具体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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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抚养所说的也就不是亲生父母的抚养,社会中各种中现象,不论发生什么事,孩子都是无辜的,所以国家也相应的出台了一些政策,让孩子再被抚养的时候享受公平的待遇,这也是社会对这些现象采取的一些措施,极大的保障孩子的权益,而事实抚养年限是怎么样的?

事实抚养年限具体是怎样的?

一、事实抚养年限

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抚养关系:继父(母)对未满18岁的继子女共同生活并承担抚养费;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抚养关系:养父(母)对未满18岁的养子女共同生活并承担抚养费。事实抚养年限一直到十八周岁。

二、抚养办理流程

申请事实抚养公证的当事人须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须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公证。须提交的证件、证明包括:

(一)抚养人户口簿、身份证、或夫妻关系证明,抚养人为单身的,提供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二)抚养人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抚养事实证明》,抚养人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

(三)抚养人提供保证抚养事实真实对被抚养人履行保证书。公证机构受理抚养事实公证申请后,须调查核实抚养事实的真伪情况(被抚养人超过10周岁以上的,须询问其意思表示),并将核实记录归档留存。

三、抚养相关规定

公证机构对符合抚养事实公证规定的,应出具事实抚养公证书。事实抚养公证参照公证收取公证费,外出调查费依相关规定收取。涉及计划生育相关问题时,办理抚养事实公证的被抚养人,纳入抚养人本人生育子女数。

已经办理事实抚养公证的,抚养人可为被抚养人提出户籍登记申请。持办理公证手续时提交的证件、抚养公证书、个人书面申请、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等复印材料,到抚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公安派出所经审查情况属实的,须单独立户,逐级上报市公安局审批同意后,办理落户手续。

事实抚养公证按照民政部、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和人口计生委《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8]132号)的文件精神,依据司法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司发通〔2000〕33号)的相关规定,即“原收养法实施期间建立的收养关系,符合原收养法规定的,公证机构可以给予公证;不符合原收养法规定的,公证机构不得办理收养或公证,但可对当事人之间抚养的事实进行公证。”由此可见办理抚养事实公证是有据可依的。办理此项公证,主要要求当事人提供形成抚养事实的证明材料,具体可参照上述五部委发布的“民发[2008]132号”文件的内容。

希望社会上少一点事实抚养,孩子是社会的栋梁,是祖国的花朵,确保他们的成长才是重中之重,事实抚养年限也仅仅直到孩子成年,在抚养孩子上希望是认真的抱着怜悯的心态,而不是犯罪的心态,每个孩子终究未来的路还是要靠自己,具体的一些事实抚养内容及一些细节可以询问当地的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