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配偶者非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在现实生活中一般很难取得,当事人欲证明配偶存在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必须证明以下两个基本事实:
其一、配偶和自己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
其二、配偶又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怎么证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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