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有房贷离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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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在法治社会中,要利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自己的问题,在生活中遇到的种种问题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离婚的时候有的人会遇到丈夫欠债或者有车贷的情况的情况,在离婚之后可能背负一定的债务,那夫妻有房贷离婚怎么办?下面就详细介绍。

夫妻有房贷离婚怎么办?

一、夫妻有房贷离婚怎么办?

但是如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应视为共同债务。

二、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偿还方式都有明确区别。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从规定来看,我国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上,采取的是以债务的发生时间为原则、以特殊约定为例外的判断标准,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只要不存在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情形,则一律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在约束的每个人,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解决婚姻问题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来进行,这样才能保证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离婚之后的债务要按照相关法律来进行解决,确保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