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要求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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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要求退回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简称,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治安管理的任务主要有四方面,维护社区治安秩序维护社区治安秩序;预防、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辅助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治安事故,处置治安事件;为民排危解难为人民服务,帮助群众排危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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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低保12000,后来在调查之前已经退回

  一般而言,再审程序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rn  1、立案审查;rn  2、实体审理。rn  实体审理阶段可以调解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解释》rn  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可以的。“当事人在再审审理中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原判决、裁定视为被撤销”。rn  但立案审查阶段是否可以调解似有争议。有观点认为,立案审查阶段的任务是审查案件是否具有民事诉讼法第一179条规定的再审情形,并不对案件实体进行审理,而根据《民事诉讼法》rn  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rn  因此不宜适用调解。rn  本人认为,根据最高院关于再审程序司法解释rn  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再审申请的审查,应当围绕再审事由是否成立进行”。rn  在此阶段并不对案件实体进行审理,因此从理论上说,不具备“事实清楚”的条件,因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5条之规定,在立案审查阶段似不宜适用调解。rn  需要指出的是,此处所称“调解”仅指诉讼调解,如果当事人在立案审查阶段就生效判决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则法律明确规定是可以的。该规定是最高院关于再审程序的司法解释第25条第三款。rn  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但当事人在执行和解协议中声明不放弃申请再审权利的除外;rn  在这种情况下,再审法院可以裁定终结审查再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