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除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情形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复核结论后三日内将复核结论送达各方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应当召集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如何复核
律智库
人气:1.35W
周排行榜
-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哪个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 2如何管理跨部门沟通
- 3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如何缴费
- 4上海市公安局:元旦期间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制
- 5交通运输部部门决算管理办法
- 6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的指导意见有哪些?
- 7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如何交款
- 8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 9哪个部门在管理社保
- 10交通事故鉴定复核如何办理
- 11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案件有什么要求?
- 12有关水利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招标主管部门是哪个部门
- 13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依据是什么?
- 14因交通管制不能按时返岗复工应如何处理
- 15公安机关应该如何提请逮捕?
- 16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哪个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 17公安机关内部立案管辖
- 18如何管理好一个部门
- 19输卵管通液术后应该如何护理?
- 20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如何移送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