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应当依据该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该车辆予以暂扣;并根据该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值得注意的是,该条例规定的车辆营运证与目前使用的《道路运输证》名称不同,但其性质和作用是一样的,其制式、配发、使用、监管除了应当遵守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外,其他可以继续沿用《道路运输证》的有关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三条 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不得转让、出租。
出租车营运证有哪些规定
律智库
人气:1.08W
周排行榜
- 1火车鸣笛规定有哪些
- 2郑州出租车交通事故营运车误工费是否需要赔偿
- 3出租车运营承包合同模板
- 4出租车营运证如何办理
- 5汽车运输损害赔偿违约金有哪些规定
- 6租赁合同出租房违约的规定有哪些
- 7百年前“轿子出租”运营服务规范:不准拒载?
- 8北京暂停出租车顺风车出京运营是怎么回事 北京为什么暂停出租车顺风车出京运营
- 9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合同(C类)
- 10客车运输合同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 11借车出车祸法律规定有哪些
- 12如何认定非营运货车从事营业运输
- 13运营承包合同(出租车)
- 14营运车误工费有什么相关规定
- 15出租车营转非车辆报废年限相关规定是什么?
- 16运营承包合同书(出租车)
- 17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合同(B类)
- 18出租车醉驾不在营运怎么处罚?
- 19出租车运营承包通用版合同
- 20赛车比赛有哪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