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行政计划生育诉讼一般做的是行政鉴定。行政鉴定是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在行政执法或依法处理行政事物纠纷时,对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委托所属的行政鉴定机构或法律、法规专门指定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分析和评判,从而为行政执法或纠纷事件的处理、解决提供科学依据而从事的一项行政活动。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行政计划生育诉讼是做司法鉴定吗
律智库
人气:1.61W
周排行榜
- 1计划生育是哪一年开始的 计划生育有什么用
- 2工伤先做司法鉴定再做劳动鉴定吗?
-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可以追究吗?
- 4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可以上诉吗
- 5印度有计划生育吗
- 6计划生育政策属性
- 7中国古代是如何计划生育的?古代有计划生育吗
- 8诉讼活动中司法鉴定能做什么?
- 9新计划生育政策
- 10武汉计划生育政策
- 11计划生育奖扶政策
- 12做司法鉴定之后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 13国家计划生育的基本政策是什么?
- 14刑事诉讼中什么叫做司法鉴定
- 15计划生育政策改变
- 16合同鉴定行为行政诉讼可以吗
- 17什么叫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
- 1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能考事业编制吗
- 19二孩政策与计划生育矛盾吗为什么
- 20诉讼过程中怎样做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