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计算滥用职权行为实施前既有的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损失数额。损失金额包括与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和由此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滥用职权如何认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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