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抗诉的期限

律智库 人气:2.34W

申诉人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二年之内无正当理由,未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案件,应不予受理。

申请抗诉的期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

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可以通过抗诉方式进行监督。但法律并没有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诉抗诉的时限。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规范省级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提请抗诉案件的意见》中规定:

申诉人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二年之内无正当理由,未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案件,应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也在《关于当前审判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纪要》中规定:原审案件当事人在原审裁判生效二年内无正当理由,未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是检察院自己抗诉就没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