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
行政处罚没收物品如何处置
律智库
人气:3.28W
周排行榜
- 1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播淫秽物品如何处罚
- 2行政处罚告知拒签收如何处理?
- 3征收土地闲置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中的哪一个?
- 4行政处罚法中行政处罚如何终止
- 5如何处罚传播淫秽物品行为
- 6对于没收的商标侵权物品如何处理
- 7行政处罚查封扣押物品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 8行政处罚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 9古代医生大夫问诊“收红包”会遭何处罚?
- 10行政处罚法中行政处罚如何终止
- 11公务车违停该如何处罚
- 12对传播淫秽物品行为要如何处罚
- 13行政处罚罚款如何征收
- 14直接没收商标侵权物品应该怎么处置
- 15高空坠物如何行政处罚?
- 16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要行政处罚吗?
- 17行政拘留扣押的物品如何处理
- 18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 19行政处罚中没收非法财物可以折抵罚金?
- 20行人闯红灯如何处罚 行人闯红灯怎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