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如何认定知识产权侵权
律智库
人气:2.04W
周排行榜
- 1侵犯知识产权罪如何处罚?
- 2故意侵害知识产权是怎么认定的
- 3知识产权的归属如何确认
- 4怎么认定是故意侵害知识产权的
- 5企业如何进行知识产权认证
- 6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管辖权规定是什么?
- 7如何学习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
- 8怎么认定侵犯知识产权
- 9目前侵犯知识产权如何处理
- 10南京著作权侵权该如何认定?
- 11知识产权日 知识产权日具体日期
- 12侵犯知识产权如何量刑?
- 13如何举报淘宝店铺侵权
- 14侵犯知识产权处罚是如何扣分的
- 15中国知识产权报恶意抢注商标该如何认定的
- 16侵犯知识产权罪应该怎么认定
- 17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刑事认定?
- 18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的罚金数额如何确定?
- 19知识产权专业是什么
- 20如何才算侵犯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