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其颁布的司法解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误工时间规定为:“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根据司法实践,误工时间人民法院判决的依据绝大多数是来源于法医司法鉴定,因此即便出院证明上医院留有休息__天的医嘱,但还是建议受害人以该医嘱为鉴定材料检材,送至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法医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费及其他需要鉴定的项目予以法医鉴定。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时间怎么确定
律智库
人气:1.99W
周排行榜
- 1交通十级伤残误工时间怎么定?
- 2法医鉴定误工期时间不够开庭怎么办
- 3婴儿性别什么时候确定 婴儿性别确定时间
- 4工地误工时间和误工费的计算是怎样的
- 5司法鉴定误工时间一般多长时间出结果
- 6工伤认定的工作时间怎么确认
- 7工伤伤残鉴定时间怎么确定
- 8怎么确定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
- 9误工时间该怎样认定
- 10工伤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
- 118级伤残误工费的时间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 12在工程款支付时间纠纷中确定时间?
- 13司法鉴定意见书误工时间判定从什么时候开始?
- 14误工费的误工时间怎么确定
- 15交通事故误工时间怎么算|误工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 16在工程款支付时间纠纷中如何确定时间点?
- 17怎么确定支付工资的时间
- 18交通事故误工费时间规定是怎么样的?
- 19立春的准确时间是怎么算的 立春的时间怎么确定
- 20国家规定正常施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