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当事人约定法院管辖,无效的情形如下:
(1)法院管辖约定未采用书面形式的无效,或合同管辖法院仅为一方当事人的书面意思表示,另一方当事人未作书面的同意(事后承认或发生争议时未提出管辖异议的除外)。法院管辖约定不明确的无效。如合同约定由卖方住所地管辖,此时未明确是由卖方住所地法院管辖还是卖方住所地的仲裁机构管辖,属于约定不明。
(2)买卖民法典院管辖约定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法院管辖的无效。
(3)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合同双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达成的管辖协议无效。
(4)采用列举或选择的方式在合同中约定法院管辖的无效,如合同中既约定法院管辖又约定仲裁机构管辖,供当事人选择,这样的约定无效。
(5)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约定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律智库
人气:1.71W
周排行榜
- 1依职权移送管辖合同约定管辖的区别是什么?
- 2法律规定无效婚约有哪些情形?
- 3协议约定管辖无效
- 4无效婚姻的情形是什么|无效婚姻包括哪些情形
- 5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情况下遗嘱无效
- 6“鲁提辖”中的提辖是什么官职?
- 7合同约定管辖法院无效
- 8离婚协议约定无效情形有哪些
- 9违约金约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 10婚内财产约定无效的情形
- 11管辖权异议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 12约定仲裁管辖无效
- 13申请专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 14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什么规定?
- 15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 16可以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 17无形资产定义 无形资产定义是什么
- 18我国管辖的海域面积约为
- 19借条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借条无效
- 20合同无效管辖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