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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武器装备罪司法解释
03-24《刑法》第四百四十条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遗弃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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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武器装备罪概念
03-24遗弃武器装备罪,是指军职人员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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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构成要件
02-05一、客体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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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临阵脱逃罪的认定
01-25一、区分本罪与逃离部队罪的界限两罪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违反军人职责,逃离部队工作、战斗岗位的行为。二者区别:1、战时临阵脱逃罪的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畏惧战斗、贪生怕死;逃离部队罪的在主观上是为了逃避兵役义务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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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司法解释
05-06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二、渎职犯罪案件(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第398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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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传、假传军令罪司法解释
01-25《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故意隐瞒、谎报军情或者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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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概念
01-25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是指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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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离部队罪概念
02-05逃离部队罪,是指军人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违反兵役法规,是指违反国防法、兵役法和军队条令条例以及其他有关兵役方面的法律规定。逃离部队,是指擅自离开部队或者经批准外出逾期拒不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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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武器装备罪量刑标准
02-03遗失武器装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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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造谣惑众罪的认定
02-171、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军职人员在战时情况下,制造谣言,迷惑群众,动摇军心的,才构成犯罪。对那些在战时因对上级的命令、指示理解不同,而随意发表一些错误言论,或者遇到任务较重、伤亡较大、未顺利完成任务而埋怨上级和责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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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构成要件
02-04一、客体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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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认定
01-25一、区分本罪与滥用职权罪的界限《刑法》对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和第397条滥用职权罪的规定存在部分的法规竞合关系,即《刑法》第397条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滥用职权罪的规定可以包括一部分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对这种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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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违抗命令罪构成要件
01-25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作战指挥秩序。作战指挥秩序要求全体参战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决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我军是高度集中统一的武装集团,一切行动听指挥,坚决执行命令,是我军克敌制胜、完成各项任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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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伤病军人罪的认定
03-24认定本罪时,应注意是区分本罪与玩忽军事职守罪的界限。战场指挥人员犯遗弃伤病军人罪和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有相似之处。区分其界限,主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存在伤病军人。如果行为人明知存在伤病军人,且有条件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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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量刑标准
01-25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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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叛逃罪构成要件
03-24一、客体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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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传、假传军令罪的认定
01-25(一)区分本罪与战时违抗命令罪的界限 1、客观表现不同。假传军令罪是行为人传达或发布经过伪造或篡改的命令,只能表现为积极的行为,违抗作战命令罪则是拒不执行上级的作战命令,一般表现为不作为;拒传军令罪,也表现为不作为,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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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放俘虏罪的认定
03-24认定本罪时应注意区分本罪与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界限俘虏也属于在押人员,而且这两种犯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表现是相同的,其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1、犯罪侵害的客体不同。私放俘虏罪侵害的是俘虏管理秩序,而私放在押人员罪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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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伤病军人罪司法解释
03-24《刑法》第四百四十四条在战场上故意遗弃伤病军人,情节恶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本罪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在战场上故意遗弃伤病军人,情节恶劣的行为。这里规定的“故意遗弃”,是指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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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传、假传军令罪量刑标准
01-25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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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的认定
02-03(一)区分本罪与遗弃伤病军人罪的界限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与遗弃伤病军人罪都侵害了战时救护秩序,犯罪的对象都是我军的伤病军人,主观上又都是故意犯罪,犯罪主体也有相同之处,在定罪上界限不易划清。其主要区别在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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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传、假传军令罪概念
01-25拒传军令罪,是指军人在战时明知是与作战有关的命令、指示等而故意拒绝传递的行为。假传军令罪,是指军人战时伪造、篡改军事命令并予以传达或发布,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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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司法解释
01-25《刑法》第四百二十五条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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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的认定
03-24一、盗窃、抢夺武器装备的零部件、备附件等的处理对此有几种不同意见:一是从武器装备的概念和性能来划分,凡盗窃、抢夺完整的武器装备而不是零部件,从而影响发挥武器装备效能的,就构成盗窃、抢夺武器装备罪,反之则构成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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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武器装备罪立案标准
03-24遗弃武器装备罪是指负有保管、使用武器装备义务的军人,违抗命令,故意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遗弃枪支、手榴弹、爆炸装置的;(二)遗弃子弹十发、雷管三十枚、导火索或者导爆索三十米、炸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