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地的法院可以管。合同签订地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法院管辖地之一,如果与房东在房屋租赁合同方面发生纠纷,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地的法院可以管吗
律智库
人气:2.87W
周排行榜
- 1房屋租赁合同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 2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 3签订门面房屋租赁合同的范本
- 4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风险
- 5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备案
- 6房屋租赁合同丢了可以补签吗
- 7已抵押房屋可以租赁吗|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 8民法典租赁合同的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可以吗?
- 9民法典个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 10房屋租赁合同书
- 11可以承租人违法群租而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吗
- 12房屋租赁需要缴纳什么税 房屋租赁需要缴纳哪些税
- 13未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
- 14没有签订租房合同可以申请专项扣除吗?租房退税需要合同编号吗
- 15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 16土地租赁合同的管辖法院
- 17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 18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
- 19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内租房遇到强拆怎么办?
- 20未经验收合格的城镇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会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