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股东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强制执行股东股权其他股东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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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股票与股权是什么
- 3长期股权投资-什么是股权投资?
- 4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
- 5股东未按约定出资其他股东可以买他的股份吗
- 6法院可否按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股权
- 7股东内部转让股权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吗
- 8优先股是否属于股东权益
- 9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什么
- 10什么是股东优先购买权
- 11股东优先购买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 12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时间有多久
- 13一个股东优先分红后|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分红吗
- 14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时间是多久?
- 15股东股权转让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股东股权转让会计分录是什么
- 16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规则是什么?
- 17什么是优先股
- 18未经其他股东同意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 19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 20股权质押是否要其他股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