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62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签了转让合同,没签租赁合同,可以解除转让吗
律智库
人气:4.91K
周排行榜
- 1租房子签了一年合同想转租可以吗
- 2债权转让后可以在合同签订地起诉吗
- 3返租商铺签订合同后可以转让吗
- 4如果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还可以转让吗
- 5签了购房合同付了首期能转让吗
- 6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机械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 7没签合同的转让成立吗
- 8分公司可以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吗
- 9房地产转让是否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 10租房转租没签合同违约金可以要吗
- 11签股份转让合同营业执照不变可以吗
- 12客栈转让对方毁约怎么签署解除合同?
- 13店面合同到期不续签可以转让吗
- 14保险合同代签字可以吗
- 15版权转让签合同就行了吗
- 16未签订合同前商品房可以转让吗
- 17没有签订租房合同可以申请专项扣除吗?租房退税需要合同编号吗
- 18转让合同签了能反悔吗
- 19房屋转让合同无偿转让后可以反悔吗
- 20房屋租赁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