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动合同试用期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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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劳动合同试用期几个月?

深圳劳动合同试用期几个月

试用期的长短是和劳动合同签订时间长短息息相关的。

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大于三个月但小于一年的情况,职工的试用期应不得超过一个月。

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的情况,职工的试用期应在两个月以内。

对于一些超长时间的劳动合同,比如超出三年或者用人单位和职工无固定时间限制的劳动合同,这类的试用期应该在六个月以内。

针对一些时间不满三个月且是为了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完成特定目的的劳动合同,公司便不应该要求职工有试用期。

企业得先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才能对员工提出试用期的考核。

二、试用期员工不合格,辞退需要给补偿金吗?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以劳动者不符合岗位要求试用期不合格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试用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几天通知员工?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几天通知员工本人的,只规定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在进入单位工作后,一般都要先经历试用期后,符合录用的条件后就会办理转正的手续,一般用人单位的试用期都是三个月,有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三年以上的,试用期的时间就是在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