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变更的,劳动合同不需要重签,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原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进行名称变更的,变更前的公司和变更后的公司在法律上仍然属于同一个民事主体,也就是说仍然是同一个公司。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公司法人与名称变更后劳动合同需要重签吗
律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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